1.朝贡体系:
是古代中国处理与周边国家及地区政治、经济、外交关系的一种制度,又称宗主国朝贡体系。具体说来,即中国中原王朝在与他国交好的前提下,中原王朝以宗主国自居,周边国家和地区受中原王朝的册封,成为宗主国的“藩属国”,并且定期到中原地区纳贡物品,而中原王朝也“厚往薄来”,进行相应的回赏。此制度自公元前3世纪开始,直到19世纪末期瓦解,贯穿了整个中国封建社会。
2. 《明史·欧洲四国传》:
即《明史》中《佛郎机传》《吕宋传》《和兰传》《意大里亚传》四篇,分别记录了明季来华的葡萄牙、西班牙、荷兰和意大利四个欧洲国家。它是明代史籍文献中比较集中的对于欧洲国家的记录,反映了中国人对于欧洲的最初认识和态度。
3.佛郎机:
是西文“Franks”的音译,今译“法兰克”,是北欧日尔曼民族的一种,在中古时期曾建立奥斯曼帝国。帝国周围的土耳其人、阿拉伯人曾统称奥斯曼帝国下的欧洲人、基督徒为“Franks”。葡萄牙人初来中国,明人便从南洋一带的阿拉伯商人口中袭用了“Franks”的发音,写作“佛郎机”,来指称初遇的葡萄牙人及后来其所产的大炮,又因明人分不清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,所以有时将西班牙人也称为佛郎机。
4.吕宋:
即今天的菲律宾群岛。但明人将与明朝有朝贡关系的吕宋国称为“小吕宋”;将西班牙称为“大吕宋”或“西洋吕宋”。
5.蠔镜:
即澳门。澳门原是广东省香山县下属的一个叫蠔镜澳的渔村,由于是在海水与内陆淡水的交汇处,盛产蠔(蚝),故有“蠔镜”之名。明清史志上也写作“濠镜”(壕镜)、“濠江”。